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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醉酒驾驶新规定】醉酒驾驶或将入刑八成市民拍手称好


来源:重庆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cqzhls.com/ 时间:2014/9/30 15:44:37

 8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提请审议了《中华人们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以下简称为“草案”),草案将醉酒驾车与飙车拟纳入刑法范围。这是我国立法层首次对频发的醉酒驾驶和飙车案做出回应。对此,各界都给予了高度关注。

    从行政处罚到犯罪判刑,国家对醉酒驾车的惩治力度似乎有所升级。它的出台是否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减少,社会各界又是怎么看待这一草案出台的?

    醉酒驾驶是头号马路杀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车一族也越来越多。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所记者了解到,截至2009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2.6万辆。其中,汽车约5万辆,且近两年有较高幅度的上升趋势。

    不可否认,汽车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快捷、便利,但与此同时它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而其中醉酒驾驶导致车祸致死的比例稳居第一。可见,醉酒驾驶已经成为马路的头号杀手。就2009年下半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查获酒后驾驶案件231起,醉酒驾驶案件20起。

    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交警大队教导员石雅生告诉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凡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的驾驶员将被认定为饮酒后驾车,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凡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的驾驶员被认定为醉酒驾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石雅生还告诉记者,目前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行为的处罚都尚属行政处罚。“只要没造成严重的交通安全事故,一般交通部门都是以教育劝导为主,处罚的力度并不大。”

    草案中规定:“对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将此规定增加在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禹杰告诉记者,草案这一规定意味着醉酒驾车行为将成为一种犯罪行为,而根据刑法关于拘役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1到6个月不等的刑期。

    他说,“如果醉酒驾车上升到刑法高度,除了惩治力度有所增强外,对酒后驾车这种恶习也是一个有效的遏制,我觉得在现今私家车越来越多,道路状况越来越紧张的情况下,国家的这一做法是十分有必要的,起码对某些存在侥幸心理的司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八成市民支持“醉驾”入刑

    目前,草案还在审议阶段。但不少网站、报刊、电视纷纷给予高度关注,凤凰网就对相关内容做了一个投票调查。

    其中一项“您认为目前国家对酒后驾驶处罚力度如何?”的投票调查,共有三个选项。认为比较严格的有2202票,占13.5%;认为力度还不够大的有13758票,占84.2%;认为说不清楚的有387票,占2.3%。(数据均截至9月2日)可见,更多的市民认为目前国家对酒驾的处罚力度还不足,一位网民“小小花”说,草案对醉酒驾驶的新规定是符合大众需要的,她认为只有严惩才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而另一项“您支持刑法中单设危险驾驶罪么?”的投票调查,还是有三个选项。认为应对酒驾规定较重法定量刑的有15039票,占92%;持相反意见的有1059票,占6.5%;认为说不清楚的有240票,占1.5%。

    记者也依葫芦画瓢,在雅安本地做了一次30人的市民调查。其中有驾驶经验的15人,无驾驶经验的15人。调查中,共有25人表示支持醉酒驾驶入刑,而表示不支持或者对此不发表任何意见的5名市民均为有驾驶经验的。

    调查中,部分市民还希望醉酒驾驶入刑后,对酒后驾驶也应采取更严厉的打击,以此杜绝喝酒上路的恶习蔓延。在某国有企业任职的胡先生虽然十分支持刑法修改对醉酒驾驶入刑的新规定,但他表示并不看好执行的效果。开出租车的李师傅则认为醉酒驾驶还应区别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我觉得有些时候小酌两杯在所难免,只要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又听从劝阻及时改悔的,按行政处罚罚款就是了。对于那些不听劝又无理取闹的,喝多了开车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才应该按刑法处罚,如果致人伤亡的,还应该判重刑。”

    律师解析:醉驾入刑是立法保护民生的体现

    对于醉驾入刑的讨论,有支持的声音也有反对的意见。记者也就此走访了市内多家律师事务所,听律师们是怎么看待这次刑法修正案中所涉及的醉酒驾驶入刑的建议。

    三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建刚认为,每一项法律条款都应该是在所对应的现实环境下产生的。近年来,醉酒驾车导致的交通肇事案件频繁发生,醉酒驾车的行为屡禁不止,这给整个国家的安全稳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国家立法层首次将醉酒驾车拟纳入刑法范畴也是合乎国情和现状的,它的出台有利于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利于创建和谐社会。

    刘建刚还谈到,过去醉酒驾驶是以结果犯罪,而一旦立法后醉酒驾驶就将以行为犯罪。“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过去醉酒驾车只要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都是以行政处罚为主,处罚力度都很小。一旦撞到了人,才会以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论处。而醉酒驾驶纳入刑法之后,只要是醉酒驾驶的,不管有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有没有危害社会安全,都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刘建刚认为,醉酒驾驶入刑是一种保护民生的体现。

    同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袁树国也比较认可这种立法趋势,他认为将醉酒驾车、飙车等高危驾车行为列入刑法范畴,其实是一种紧扣社会发展需要的立法表现。“随着道路车辆越来越多,酒后驾车案件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制定这一法律条款,我认为是相当必要的。目前针对醉酒驾驶的刑法规定只有‘交通肇事罪’,而这个罪的起点必须是醉驾造成一人重伤,强调后果而并非强调醉酒驾车这种不良行为,因为只有单独把醉酒驾车列入刑法范畴,才会对这一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醉驾入刑后对落后酒文化将产生冲击

    其实,大家都深知饮酒的危害,可是像“哥俩好啊,喝一杯啊!”这样的酒文化一闹,不少驾驶员不得不在开车前小酌两杯,不然对不起朋友。

    私家车主张鹏就有这样的经验,他坦言自己曾经就因醉酒开车被交警罚过款,还暂扣过驾照。“其实很多酒后驾车的人都存在侥幸心理,当时我就是在饭桌上碍于面子,朋友一劝酒,就忍不住喝了几杯,想着自己平时酒量还行。意识是清醒的,但酒后难免身体的行为力和脑部的判断力都会迟缓许多,一个急转弯就把前面车子撞了,幸好当时没有人员伤亡。自那次以后,我现在开车之前都不敢喝酒了,如果喝了酒就不会碰车。”张鹏深有体会地说道。

    不仅是张鹏,无驾驶经验的李丹丹也有这样的看法,她认为“无酒不成席”的酒文化是导致酒后驾车的罪魁祸首。“虽然我不开车,但是走到哪里吃饭都会听到朋友之间相互劝酒的声音,有些人明知对方开了车,还是要劝对方喝酒。似乎离开了酒就失去了吃饭的意义。我觉得醉驾入刑将会对这种不良的酒文化产生一定的遏制,不仅酒驾者要受到相应刑罚处罚,对那些恶意劝酒者也应该出台相关处罚。”

    80后小伙张翔正打算明年购置一辆私家车,他告诉记者平时见到朋友酒后驾车都会进行劝阻,如果今后醉酒驾车纳入刑法范畴,他将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其实喝了酒,不管喝了多少都不应该再开车,一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二是对公共安全负责。但有些时候饭桌上始终挡不过朋友的好意,没办法喝了两杯,那就要找人代驾,或者等酒醒了再开车。”

    张翔预测,一旦醉酒驾车纳入刑法范畴,那么势必会应运而生一种新型职业――酒醉代驾员。“其实在某些大城市,这些代驾员已经出现。很多高级酒店、饭店的就专门为了酒醉的客人提供了待客泊车的服务,这些人就是今后代驾从业者的雏形。”张翔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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