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效文

联系我们

姓名:宋效文
手机:13594637261
电话:023-65625083
邮箱:1337558981@qq.com
证号:15001200920385302
律所:重庆典易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江北城庆云路6号(重庆IFS国金中心T1栋)

首页: 律师文集 > 合同纠纷> 正文

合同纠纷

如何约定合同仲裁条款?


来源:重庆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cqzhls.com/ 时间:2014/5/27 17:04:19

      仲裁协议中要有以下内容:

  一、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三、选定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仅有仲裁地点(如北京)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

  以下是贸仲的示范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电话联系

  • 13594637261
  • 023-65625083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