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效文

联系我们

姓名:宋效文
手机:13594637261
电话:023-65625083
邮箱:1337558981@qq.com
证号:15001200920385302
律所:重庆典易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江北城庆云路6号(重庆IFS国金中心T1栋)

首页: 律师文集 > 刑事辩护> 正文

刑事辩护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重庆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cqzhls.com/ 时间:2020/8/26 9:13:21

【 再审知识】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有下列方式提出:一是到人民法院申诉立案部门直接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二是向人民法院邮寄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以下是对这两种方式的具体介绍:

   一、直接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

   人民法院设立立案接待窗口,专门负责审查接受申请再审案件材料。申请再审人到立案大厅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的,应当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按照提交登记表的顺序由接谈法官审查其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材料是否齐备。应填写《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两份,签名并注明日期,由接谈法官加盖人民法院收取诉讼材料专用章后返还一份清单。申请再审人应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申请再审人应保存好材料收取清单,如申请再审材料不符合条件需要补正,若补正后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已超过2年期限,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该材料收取清单,证明并未超过2年期限。

   二、通过邮寄向法院提交再审材料

   申请再审人向人民法院邮寄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材料,并附材料清单、送达地址确认书及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2)为便于快捷分案,申请再审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提交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材料;

   (3)在信封上注明来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申请再审人以邮寄方式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但申请再审案件材料不齐备或需要改正的,应当按要求予以补充或改正。

   申请再审人,一方面这种方式便于查询邮件是否签收;另一方面,如发生材料被退回需补正或申请再审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在补正后,或以正确途径向有关法院或部门申请再审时,用以证明首次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时间。

      

电话联系

  • 13594637261
  • 023-65625083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