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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肇事车撞伤女学生逃逸 目击者用砖头记车号


来源:重庆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cqzhls.com/ 时间:2014/10/28 16:46:46

顺义一中一名女学生放学回家路上被撞伤后,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昨天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有目击者用红砖头将肇事车车牌号写在马路上,为警方侦破逃逸案提供重要线索。目前,酒后肇事逃逸嫌疑人吴某已被警方刑拘。

11月4日下午6点,在顺义区东大桥南侧,顺义一中一女学生放学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被从身后驶来的一辆汽车撞伤,肇事司机驾车逃逸。顺义交警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对现场勘查,搜集痕迹物证,查找肇事逃逸车辆线索。

在现场勘查中,民警提取了肇事车遗留在现场的数块碎片和一个银灰色后视镜,初步认定为夏利车所有。同时,民警在现场公路上发现了一排用红砖头写下的车牌号:京PL02XX。此时虽然天色已晚,但在民警的照相机镜头里这排数字依然十分明显。随即,民警接到目击者通过122打来的电话:“肇事车的车牌号我已经写在了公路上”。

经对该车号牌进行网上查询后,民警迅速赶到车主居住地顺义区北小营镇马辛庄村。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耐心蹲守,静候嫌疑车和嫌疑人出现。

就在这时,顺义交通支队办公室接到电话,一位姓马的女士称自己驾驶汽车在顺义东大桥肇事撞人,要求投案自首。得到消息后,蹲守民警当即进入马家了解案发情况,但马女士所述案情根本无法与现场情况相吻合,同时,民警在其家中发现有一名酒气熏天的男子躺在床上。马女士最终承认了自己冒名顶替。马女士说,她丈夫吴某中午在顺义城区与朋友饮酒,傍晚时驾驶银灰色夏利车回家时,由于饮酒过度,精神恍惚,将女学生撞伤。因害怕受到法律处理,肇事后吴某驾车逃逸。回到家中,他把情况告诉了马女士,希望用冒名顶替的方法逃避法律制裁。

经抽血检测,吴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60毫克,属醉酒驾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吴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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